进口化妆品备案
Imported cosmetics for the record
1.申报业务包括:
进口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延续、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变更、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补发、进口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进口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进口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补发
2.申报主体
境外机构作为申报人时,应委托一个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进行申报,可以为其进口商、经销商、咨询机构、外商独资子公司等。
3.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
1.申请企业确定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申请企业通常为境外化妆品品牌拥有者。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常为其授权的境内销售企业。
1)授权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进行产品备案/注册申报;
2)在申请企业所在地进行授权书签字属实公证。
3.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进行接受授权公证。
4.向CFDA申请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及申请用户名及密码。
5.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成功,CFDA发放用户名和密码。
4.申报备案资料
进口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生产工艺、产品原包装及翻译、授权书及在华单位营业执照、自由销售证明等。
5.化妆品批件的有效期。
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四年。四年后可以对批件进行延续申请,延续完成后可以再用四年。申请人申请延续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到期日4个月前提出申请,逾期批件将自行注销。
*境内作为申报人时,可直接或委托他人进行化妆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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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妆品的定义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化妆品的分类
特殊用途化妆品: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染发类、祛斑类(美白类)、除臭类、防晒类、脱毛类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除特殊用途外的的化妆品,如清洁类、彩妆类、芳香类、润肤类、保湿类
3.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的区别?
进口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外(含港澳台)完成的产品。
国产化妆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分装/罐装)工序在境内(中国大陆)完成的产品。
5.什么样的化妆品需要在中国药监局备案审批?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进口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由国家药监局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当地省级药监局备案。通过备案和审批的产品方可在大陆市场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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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普通化妆品检测项目、检测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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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Ο需要进行试验
1.乙醇含量≥75%的产品不需要检验微生物。
2.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的产品需加测甲醇。
3.凡宣称含有α-羟基酸或不宣称含有α-羟基酸,但其总量≥3%的产品需测定α-羟基酸,同时测定pH值。
4.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功能的产品需要加测抗生素和甲硝唑指标。
5.宣称去屑功能的产品需加测去屑剂指标。
6.凡含滑石粉的产品,需加测石棉。
7.免洗护发类产品和描眉类眼部彩妆品不需要进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8.凡pH≤3.5的化妆品均应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用后冲洗类产品除外),该试验请到具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送检。
9.凡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的产品,需加测防晒剂、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和皮肤光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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